《大唐:我!长安第一女装大佬》第十九章 长安纸贵,浪子情薄! 免费试读
喔!这就是直接穿越成“长安首富”的感觉。
严丰有点激动。
这表明,
就算不用后世几千年积累的经验,在长安也能过得比较舒服。
我在我心中是美丽的。
宣叔从袖子里拿出几张请柬和请柬。
“公子,这是几个老奴从几千块中挑选出来的,有意思,您看看!”
“公子,这些请柬都是冲着这里来的,说是我来拜访您,应该是为了风的缘故吧!”
“呵呵,公子,你那天在朱雀街的风格...真是史无前例!”
宣叔说这话的时候,面不改色。
“邀请,有点意思!”
严丰腻歪了卖关子的玄恕,拿过来一看,里面有三张请柬,一张是翠花大厦的房东,邀请自己去聚一聚;
一个是城东的酒楼。有一个叫苏红的酿酒小姐,她酿的酒很好,在葡萄酒界被称为美人。
还有一个,是一个叫德罗日的人,直接邀请的是冯玉。
据说是个很美的国家,他很羡慕,希望能有幸见到,不枉此生...
严丰想了几个帖子。
宣叔在一旁,微笑着,恭恭敬敬。
一个少爷和一个老仆,在这温暖的晨光里,在这一整盒的地契和请柬里,安静而美好。
与此同时,在这个早晨,长安不同的地方,各种故事正在上演。
程富。
这些天,程楚默生病了。
原本是军人出身的郑楚墨也因此痴迷。
我经常喃喃自语。
“梳洗完毕,独自看长安,路过千帆,便会断肠。"
自从在丰府和朱雀街看到“风险”的那一天起,他就已经控制不住,无可奈何,被父亲程关了禁闭。
一夜未眠,程楚的头上盖了个鸡窝和熊猫眼...
“我沉默不语,除非怕风,否则我不嫁!”
“此生,我宁愿不要名声,也不要...我……”
“啪,”正在骂骂咧咧的程楚墨,手里的书突然掉了。
在他的眼前,程的眼睛瞪得像两只一样大。
“恶儿子,恶儿子!”
“我,程知节一世的英雄,居然有这样一个儿子。”
"如果你想一想,风的危险是你能得到的吗?"
程气不打一处来,上去就给程里一顿胖揍。
“楚墨,我在救你!”
郑楚墨根本没有还手之力。
嘴里大呼小叫,“你,程三板,也就是三板斧的能耐,倒是挺早的,瓦岗村就破了,你跪下……”
“我杀了你,你这个不孝的儿子!”
程被挣脱了。
房子。
虽然我今天休息,但一直为李二的建议做准备的方还是起得很早。
只是今天早上和其他早上有点不同
“主啊...嗯,这是大事!”
一个仆人来报告。
“儿子,儿子,他又疯了。”
喔!
方一听这话,顿时心里发紧!
“我,方,虽然我不比和诸葛,我也是一时英雄。我怎么生了这么个屎儿子?”
“想不通,想不通!”
事实证明,
后院花亭里,方公子身着女装,在初升的太阳下翩翩起舞。
那是在太极宫外跳的,模仿关医生的迪斯科。
但是...
这种因“风危”而诞生于长安城的舞蹈,如今已经名声大噪。可以说是街角,有腿脚的人都可以在上面跳。
没办法。“风之舞”的名声不是盖的。
只是别人跳,自己就跳。
宅男的最后一次恋爱,那么整套行头就得整洁完整。
“熊和洋娃娃跳舞!”
“机器人和哥斯拉跳舞”
“哈哈,冯玉不仅漂亮,而且有趣!”
陶醉在自我满足中,方公子崩溃了。
“爷爷,你...你住手!”
“我就是爱穿女装。为什么不呢?所谓爱美之心……”
方:“我杀了你,你这个不孝的儿子!”
城市东部的“红脆”酒吧。
一大早,酒夫人红酥就起床了。
这些天,她心情很不好。
她的酿酒技艺是从祖上遗传下来的,可以说没有哪种酒像她的酒一样纯正柔和。
不过她虽然酒量不错,但是一个女儿一个人维持一个酒楼,确实有点累。
每天面对的不是江湖侠客,就是烂醉如泥的酒鬼。
好在她也累了。
她已经19岁多了,是个老姑娘。看来她是嫁不出好人家了。
然而,在过去的一年里,一个酒徒经常来酒吧喝酒。
喝的时候是午夜。
他的名字叫黄腾。
他只喝酒很少说话,背上的剑盒也一直没放下。
红酥每天坐在柜台后面,看着黄腾喝酒,时间长了就动了心思。
但是该死的。
前一天黄腾说可能不会再来喝酒了。
他爱上了一个女孩。
那个女孩让他想逃离江湖。
红酥假装不在意,问:“她是谁?她比我漂亮吗?她比我的酒好吗?她和我一样得心应手吗?”
“你的手很巧,”黄腾喃喃自语,低着头,慢慢举起酒杯。“黄腾氏酒,红酥手,春柳满城...世界上所有最美的东西都不如她的。”
苏红忍着眼泪问:“她是谁?”
“为什么是你?”黄腾终于拔出剑盒中的长剑,手腕一转,剪下一绺头发递给苏红,才说:“她叫冯玉!”
红酥的心,瞬间碎了。
气体变冷。
翠花大厦。
突厥王子狄洛兹坐在地主巴特马的床上。
他们昨晚有一腿,两个人都累了。
多萝西脸上的伤疤随着微笑而变化,这有些可怕。
但是Bathma根本不这么想,反而觉得这样的男人才是值得她深爱的人。
他阴沉沉的,高傲的,像戈壁滩上的苍鹰。
不知道比长安那些公子哥儿有多爷们。
拔示巴的胸部被盖住了,所以她看着她的心。
但是像往常一样,多萝西没有说一句话,只是笑了笑,丢下他的铜币就走了。
不过这次掉的铜钱特别多。
甚至有几个金克拉在里面。
刚走了几步,多萝西回头看了看。
“巴斯玛,这几天不要出城!”
丢下这么一句没头没尾的话,他把腰上的砍刀收紧,望着黎明,昂着头走开了。
巴斯玛:“毕竟他心里还有我。”
太极宫。
李二也刚刚起床。
那天晚上,他住在女王长孙一尘不染的卧室里。
虽然嫔妃很多,但李二心最喜欢的还是他的大孙子,天真,从小就订婚了。
只是,
自从他在朱雀街遇到一个女人的那天起,他的心里就长了草。
“今天,官员们都在休息,但我也想出去走走!”
但是,啊,
和李二有同样想法的,又哪里只有他一个人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