遇见过的那些人

遇见过的那些人 已完结

遇见过的那些人

主角:语曦 分类:菁菁校园 作者:若晨 状态:已完结 时间:2022-08-30 13:46:19

连载中火爆新书《遇见过的那些人》是若晨所创作的一本菁菁校园风格的小说,主角语曦,小说里勾动人的心弦,人物形象生动,内容充实丰富,剧情衔接合理。精彩章节节选:2003年秋季:又是一年的九月,枇杷树的叶子已经微微发黄。因为原来的学校没有高中,所以来到了二中的初中部。我没有同伴,也无事可做。就这样静静的走向二班,心里有点忐忑和迷茫。秋风吹着我略长的碎发,有点凌乱,发梢半遮着眼睛。我是98年学贝克汉姆的发型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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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节试读:

2003年秋季:

又是一年的九月,枇杷树的叶子已经微微发黄。因为原来的学校没有高中,所以来到了二中的初中部。我没有同伴,也无事可做。就这样静静的走向二班,心里有点忐忑和迷茫。

秋风吹着我略长的碎发,有点凌乱,发梢半遮着眼睛。我是98年学贝克汉姆的发型,但是他剪了中间的部分,我剪了右边的部分,而且为了报名成功,还把原来的橘色染回了黑色。站在门口,看着教室里涌动的人头,特别希望能找到一个熟悉的脸洞,哪怕是我最讨厌的人。此时此刻,我将是我的知己。不出我所料,我谁都不认识。走吧,我们一个人去二中的龙潭虎穴。

人很多,108个英雄。我在最后一排找到一个座位。也许在陌生的环境里,呆在一个不显眼的位置,能让我更踏实。在这个十八线以外的高中,打架、抽烟、逃课都是很平常的事情,所以晚自习课教室里更是空荡荡的。第一个走进我的眼睛,让我深深记住她的名字的人,叫吴语曦。她踩着上课铃进来了。她还在最后一排找到了一个座位。我和她之间有两个空位。其实她白天上课坐在讲台前第二排,晚自习总是躲在后面。我觉得她和我一样,在这里格格不入。总是渴望逃离。那时候大家都穿着宽松的蓝色校服,语曦是一条紫色修身喇叭裤,搭配一件蓝色背心,很潮很前卫。梅绮的刘海,瘦削的脸庞,给人一种历尽风尘的感觉,长长的湿发随意的垂在她年轻白皙的背上。如果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刺激着我的神经,在那个充满想象力的年纪,注定我今晚睡前要多准备些纸巾。不知道是女生的体香还是有人只是在洗头的时候挤了点洗发水,对懵懂少年的纸管有害,总是用的特别快。

对语曦感觉有点奇怪。我好像没那么喜欢,但我永远不会忘记。遇见她的那几天,我自始至终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,也没有看到她的笑容。我想我希望她更阳光。总是一个人默默坐在后面,另一个人默默离开。孤独的身影让人感到莫名的心疼。以我内向被动的性格,肯定不敢主动找女神搭讪。我们用另一种可以畅所欲言的方式交流和写笔记。其实我觉得是情书,即使不涉及爱情。但我想,那时候,我的心渴望它变成爱情。

第二天上课的时候我给她写了一张纸条。我真的听不清她的嘴唇在说什么,和老师隔了108个头。身边的朋友有的在呼呼大睡,有的在扣着脚看动画片,有的在放课本抽烟。他们在桌子底下吐烟,用手扇着作业本,让烟飘离底部,不让老师发现。和他们比起来,我的情书是技术性的。至少要写的工整一点。先打个草稿再抄写,这样就不容易处理错字了。问题是抄漏字还是手工。其实内容写的很盲目,把自己描述成一只满身伤痕的骆驼,匍匐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上,渴望在这烈日下迎来一场酣畅淋漓的雨。

花了30分钟才做完,然后敲了敲前桌的哥们,示意他传到前面,隔着层层障碍传给美女。她回头看我的那一刻。有期待,也有一些不安。下节课,前台的哥们在我桌上放了张纸条,对我竖起大拇指。语曦的回复也让同学们一个个传给我。幸福来得那么突然,那么不经意。我要和身边的男生炫耀。摇摇他手里的纸条。

“看,那个美丽的女人给我写了一封情书”

我周围赞赏的目光交叉。我同桌小海是个不安分的小胖子。他伸手抓住了它。写了什么,伙计?看着它。信中写道:曾经有一个梦,我想和我最好的朋友在夕阳下玩耍和战斗。看那遥远的蓝天,永远飞翔的鸟儿。署名:永恒的梦

一群人看了我这辈子收到的第一封情书。没有实质性的东西。就像我告诉她我今天去了海边。她想了想说,我的母鸡刚刚下了两个蛋。但就是这样两个男生女生在信笺上写了一封又一封信。让我们彼此渴望的心越飘越远。

11月的H省还没入冬,跟北方的咱比起来,根本没有冬天。而且我的生日在这里11月,分不清季节。我有一个KTV包厢。要知道,在卡拉ok盛行的年代,这个包厢可不便宜。一群学生围坐在一起,付了两天的饭钱。因为他们住在校园里,他们比我有更多的可支配资金。晚自习结束,十几个人浩浩荡荡的朝KTV走去。路过语曦,经常上网的网吧,特别希望能遇到她。要知道,这样的聚会可以邀请很多美女,但是很好看。也正好她和小姐姐小雪在那里上网。在我的怂恿下,学生们把他们拖到了箱子前。那是我唯一一次听到她唱歌,轻柔、响亮、委婉。太美了。让我深深记得邓丽君有一首歌叫《我只在乎你》。这么多年过去了,我一直梦想着有一天她能再为我唱这首歌。

丽贝卡的盒子里除了我谁都不认识,所以我要多照顾她,以至于我说不出我们认识以来的第一句话语曦。毕竟和一个漂亮的女孩说话是需要勇气的。比起语曦遥不可及,丽贝卡更好对付。她胖乎乎的身材,胖乎乎的娃娃脸特别可爱,长相一般,只能用可爱,气质这样的词来形容。我在二年级学校举办足球联赛的时候认识了丽贝卡。相比篮球联赛的火爆,看台上座无虚席,密集而高昂的尖叫。偌大的足球场格外冷清,丽贝卡是唯一站在场边为我们加油的女生。我初中最快乐的时光,就是在这个可以不知疲倦奔跑的球场。小组被淘汰的时候我还很难过。丽贝卡递给我一瓶矿泉水,在回家的路上多次安慰我。这是一种旧框架。相比语曦面前的拘谨,面对丽贝卡我更随意。切蛋糕的时候,我喊丽贝卡一起切。她给了我一个微笑,大方地拉着我的手拿刀,切了下去。从这一刻开始,所有人都认为丽贝卡是我的女朋友。导致我在那段时间疯狂思考。我对她没有特别的感情,但我懵懂的心渴望着这辈子的初恋。我渴望看一看爱情。所以第二天我给她写了一封告白信。其实这封信发出的那一刻,我就已经后悔了。经过几天焦急的等待?她在回信中含蓄地答应了我的坦白。那一刻,我没有一个少年应有的兴奋或喜悦。我手里的回信变得异常沉重。我在想:如果我假装什么都没发生,我们还会一直这样吗?于是我再也没有给她写过信,也再也没有找过她。

经过一个夏天的训练,操场上长满了乱七八糟的杂草。像我这种成绩不好的同学,要先割草才能报名,所以当我走进教室的时候,高一第二学期已经过去两周了。没看到语曦心里涌起一股失落。这么早就走。我措手不及。就连QQ的头像也一直在幽暗中保持沉默,从不亮出自己的颜色。我心里特别希望有一天,它会突然响两滴,头会眨一下,跳一下。

一开始很少去上课,泡在她常去的网吧!慢慢的,就成了我们集团的一个小据点。我的老板是一个中年阿姨,她一直认为我应该是一个听话,努力学习的好孩子。是的,我很好。我们这群人每天都在她的网吧里度过,孜孜不倦的刷着泡泡馆的账号的等级。无聊的时候远远的偷看一个美女的QQ号。然后假装有缘,让我在茫茫人海中遇见了你。

直到有一天,一个女生加我好友。她说她叫崔璀,是我的一个同学。108号在哪?我不知道哪个是崔璀。这个名字也够普通的。在学校喊,至少有三五个人回头。小女孩没有表现出任何愤怒,因为我不记得了。在对话框中输入:“语曦的同桌,我从初中开始就是好姐妹了!有印象吗?“我努力回忆,不想让小女孩失望。但我实在想不起来,就对她说:“你明天到学校来找我吧?我真的想不起来你是哪位神仙了。毕竟我想让没长相没身高的人接触怪物。“然后第二天早上,我早上看书的时候,耳朵里充斥着读书的嗡嗡声,我就困了。一个穿着冬季校服,在南方这个炎热的初夏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。小麦的小脸粉嫩有光泽,扎着马尾辫,略显瘦削的脸颊美得婀娜多姿。他笑着对我露出一颗小虎牙,慢吞吞地说:“你这个情书大王根本不记得我了。至少我看了那么多你的情书语曦。我怎么能说已经很久了呢?"

我轻笑,“如果我真的想你,这并不使我轻浮。”

“念念不忘,就不敢奢望了。我怎么会在同一个班呆了半年?我在给自己打电话。你甚至不知道我是谁。太过分了!”说完歪着脑袋盯着我,显然有些不满。其实她挺漂亮的。虽然达不到女神级别,但在这个班里是数一数二的。只是我一直对这个学校没有归属感,所以不太关注太多的人和事。即使毕业多年,我也从未参加过这所学校的任何聚会。因为我想见的人不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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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可霄

编辑无可霄点评:

遇见过的那些人文笔极佳,情节有序,故事跌宕起伏,这本书写的真不错,虽然是虚幻小说,但屋次清楚,真不错,我觉得,写这些真不容易,下午茶时间还有什么比喝着茶读本好书更惬意的事情呢,还是很有自己的思想、格局的,若晨的水平还是值得肯定,绝对的经典菁菁校园小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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