贺清和与朱慕云出去巡行,看着雨越下越大,街上也没几个行人,他们目光一碰,露出一个默契的微笑。太古街与长塘街交叉口有家“好相聚”茶楼,是他们巡行歇脚的专用场地。
坐在“好相聚”二楼东南角的包厢,打开两边的窗户,长塘街和太古街尽收眼底。这段区域,正是他们的辖区。坐在这里喝茶,不管两条街有什么事情,第一时间就能知晓。
点一壶碧螺春,叫一碟瓜子,两人能坐到下班。现在这世道,茶楼的生意惨淡,能有闲暇来喝茶的人少之又少。再加上今天是端午节,整个二楼,就只有他们这一桌客人。
“你信不信,今天搞不好是曾山玩的一个把戏。”贺清和接过朱慕云递过来的三炮台,贪婪的吸了一口后,突然语出惊人。他现在很烦,下午被曾山抓了个现行,肯定会给自己带来麻烦。
“就算是把戏,也是看不懂的把戏。”朱慕云心中一下子掀起了惊涛骇浪,今天的事情透着太多的古怪,他似乎想到了什么,可总是抓不住。现在只剩下一层窗户纸,一旦捅破,就能豁然开朗。
朱慕云的数学成绩很好,喜欢推理,逻辑思维缜密。进入警察局后,在贺清和的熏陶下,在实践中得到锻炼。只要事情觉得不对,总喜欢探明原因。今天所有的事情,像演电影一样,在他脑海中迅速掠过,然后他一帧一帧的回放着,希望能从中找到突破口。
“任何把戏,总会有谜底揭开的那一天,你信不信,今天的谜底,很快就会揭晓。”贺清和说,他已经猜到了曾山的想法,只不过没办法证实。而且说出来,无论是对自己,还是对朱慕云,都没有好处。
“那就拭目以待吧。”朱慕云没有寻根究底,虽然他很好奇,但他很少主动问问题。
要做到这一点看似容易,其实很难。好奇害死猫,很多人只要一好奇,总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。作为普通人,或许没什么。但作为一名警察,很容易惹火烧身,到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。
朱慕云不管遇到什么事,都喜欢闷在心里琢磨。今天的事情,他就捋了好几次,但还没有理清头绪。可是有一点他很清楚,赵文华没出事,那就是好事。但他心底突然冒出一个声音:真是好事吗?
下班后,朱慕云去美味餐馆买了两份猪头肉,还打了半斤酒。虽然下午的时候,最终还是因为玩忽职守背了个处分,可是他觉得这个处分背得值。没有这个处分,何梁心里肯定不舒服,以后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一双小鞋扔过来了。对他来说,处分不算什么,只要不扣薪水就好。
“我把华生叫回来。”三公子见到朱慕云手里提着一串粽子,还有一股直钻入鼻孔的肉味,让他狂吞口水。
每天连吃饱饭都成问题,都不知道多久没见过肉星了。而当他看清朱慕云手中的酒瓶时,双眼一下子变得特别明亮,像通个电的灯泡似的。自从rb人空袭古星后,他就没尝过酒滋味了。
华生年龄不大,十六七岁的样子,看上去只有十来岁。一家人也只剩下他一个,差点在街上饿死。朱慕云给了个馒头,他就死心塌地的跟着朱慕云了。
三公子一溜烟跑了出去,没几分钟,就拉着一个小乞丐狂奔回来了。华生个子不高,而且很瘦小,被三公子拉着,像是牵着一只猴子似的。虽然今天下了一天雨,可是华生身上却没淋湿。这小子虽是乞丐,但精得跟猴一样。
“哥。”华生看到朱慕云,脆生生的喊了一声后,目光马上就被桌上的食物牢牢的粘住了。两包猪头肉,还有半瓶酒,最重要的是,还有一堆粽子,这些东西把他的魂都勾走了。
“先吃。”朱慕云拿出两个碗,给自己和三公子倒了点。面对这样的食物,他们不可能淡定。不管有什么事情,现在也比不上吃饭大。
华生左手抓了个粽子,用蛮力剥掉粽叶,右手夹了两块猪头肉,全部往嘴里塞。闻到酒香,油淋淋的右手端起三公子身前的碗,一扬脖子就把酒灌进了喉咙。
“咳咳……”华生一下子被呛住。
“小孩子喝什么酒。”三公子一把将碗夺过来,在华生脑袋上敲了一下,笑骂着说。
“我可不是小孩了。”华生还想来抢碗,可他人矮力气小,根本就不抢不过三公子。至于朱慕云身前的那个碗,他却是连碰都不敢碰。
“华生,总在街上乞讨也不是办法,过段时间我给你找份事干。”朱慕云说,华生虽是乞丐,但很机灵。见惯了人生百态,也学会了察言观色。只要肯努力,不管做什么事,都会成功的。